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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屆公共藝術獎

公告類別:競賽資訊公告
發佈日期: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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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部為提升公共藝術辦理品質,營造藝術美學環境,自96年起舉辦「公共藝術獎」活動,以彰顯公共藝術的美學與社會價值,促進大眾對公共藝術的認知、欣賞與認同。

二、貴單位於112年至113年間完成公共藝術(案)與計畫,具參選資格,本屆獎勵項目包含「依法設置」及「自行辦理」兩大面向,更擴大「優良承辦獎」徵件對象,歡迎踴躍報名,共同角逐臺灣公共藝術重要殊榮。徵件資訊:
(一)報名日期:115年2月25日上午9時30分至4月15日下午5時
止。
(二)報名網址:https://short.moc.gov.tw/s/yxlu9s8
(三)報名方式:分為「機關推薦」及「自行報名」,採推薦報名者,被推薦者應檢具審議機關推薦報名表。如報名優良承辦獎,被推薦者應檢具興辦機關推薦表,詳情請參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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