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第十一屆資訊應用服務創新創業新秀選拔
一、參選標的:
凡為「數位應用」相關,且其商品(作品)、服務或營運模式具可行性、創新性、市場價值之作品。
二、參選資格:
須具有「數位應用」相關作品,尚未成立公司之團隊、個人,或符合規定年限內之新創公司(具備下列任一條件即可):
(1)尚未成立公司,但已完成作品者或擁有創新技術、商品、服務且具備創業計畫者
(2)設立於111年1月1日後之新創公司
(3)曾參與歷屆「大專校院資訊應用服務創新競賽」之得獎團隊,且為設立於109年1月1日後之新創公司
(4)推薦銜接:曾參與歷屆「大專校院資訊應用服務創新競賽」之得獎團隊或曾參與「資料創新應用競賽」之複選團隊,經各「競賽推動小組」推薦,可直接進入複選階段
三、參選時程:
(1)報名日期(線上):公告日起至5月31日(三)下午五點截止
(2)初選日期:112年6月5日(一)至6月9日(五)
(3)複選日期:112年6月26日(一)至6月30日(五)
(4)專家諮詢及轉介:112年7月至9月
(5)決選成果發表暨商機媒合會預計於112年9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