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
特舉辦此項比賽。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收件日期:
109 年 10 月 26 日至 10 月 30 日
收件地點:郵政博物館(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 45 號 6 樓),
或其他指定地點(地點如有變更將另行公告)。若以郵寄或快遞方
式送件,請另加註「109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委員會」收。
大專組送件:就讀學校以校為單位,各類組每校選送作品不得超過
20 件,由參賽者或學校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本比賽官網 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報名專區」下載
表單,於 109 年 10 月 26 日至 10 月 30 日下午 5 時前,依格式鍵入相
關資料上傳,並匯出作品清冊及保證書各 1 份加蓋學務處戳印,連同
作品送至指定收件地點,未經學校彙送列冊之作品,或逾期送件者(郵戳為憑)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