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宗旨:
鼓勵同學創作、發掘優秀作品,提升校園文學氣息。
二、主辦單位:
南臺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三、獎項:
本文學獎作品分短篇小說組、散文組、新詩組及微電影劇本組等四組,擇優頒給獎狀及獎金以資鼓勵,各組之獎項與獎金列舉如下:
(一)短 篇 小 說 組:字數3000-12000字。
首獎一名,4,000元;貳獎一名,3,000元;参獎一名,2,000元;
佳作四名,各1,000元。
(二)散 文 組:字數2000-4000字。
首獎一名,3,000元;貳獎一名,2,000元;参獎一名,1,500元;
佳作四名,各800元。
(三)新 詩 組:行數至少20行,且應在詩末檢附「創作動機」說明。
首獎一名,2,000元;貳獎一名,1,500元;参獎一名,1,000元;
佳作四名,各700元。
(四)微電影劇本組:劇本長度約拍攝時間3至5分鐘。
首獎一名,4,000元;貳獎一名,3,000元;参獎一名,2,000元;
佳作四名,各1,000元。
四、收件、截稿日期:
每學年度第二學期辦理,詳細收件、截稿日期由通識教育中心規劃後公布。
五、參加對象:
南臺科技大學全校學生
六、報名辦法:
採網路報名(109/02/17-109/04/17開放投稿)、投稿網址: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SWjUo6Y8TsAUFyr7G2spGaEGTa9ut70k4dIJEogiaicR9-A/viewform
七、評審程序:
(一)評審程序分為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
(二)參加作品收件後立即進行初審,體例符合徵稿規定者密封送請校內外 專家學者進行複審。複審完成後,召開南臺文學獎決審會議進行決審。
八、頒獎:
決審完成後,擇期舉辦「南臺文學獎頒獎典禮」公布評審結果。
九、作品規格:
(一)須以A4標準版面電腦正體(繁體)字中文word檔案稿呈現。
(二)以12級字、全形標點符號、新細明體繕打,格式與前段距離0.5行,固定行高20點。
(三)第一頁右上方註明作品類別與字數,新詩組則註明行數。
(四)以簡體字寫作者請自行轉換成正體中文,格式不符者概不受理。
十、注意事項:
(一)參加本文學獎之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章雜誌、網路發表或公開展示及出版者。
(二)嚴禁抄襲,經查證或檢舉屬實者立即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依照相關法律追究其責任。
(三)同一作者得同時參加各組徵文,惟每組徵文以一篇為限。
(四)報名時請註明組別:「短篇小說組」、「散文組」、「新詩組」或「微電影劇本組」。
(五)參加徵文之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六)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七)得獎作品應由作者簽署著作授權同意書,同意無償提供作品、照片、影音等資料於相關教學及主辦單位非營利宣傳及成果展示等活動,不限媒體、不限次數公開播映;並同意主辦單位得將參賽之參賽作品彙整編輯。
十一、本辦法經南臺文學獎工作小組會議通過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