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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月津港燈節_公18-2燈區作品 公開徵選

公告類型: 競賽資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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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月津港燈節 作品 公開徵選

延續臺南市歷年「月津港燈節」系列活動成果,特針對全國各大專院校藝術、設計相關科系,辦理「公18-2燈區」作品公開徵選,藉由光影藝術,結合人文歷史展現地方文化活力,傳遞鹽水在地文化與再現月津港昔日風華。

徵選理念:
為呈現月津港燈節的創意與多元、蓄積新一代設計能量,文化局自2016年來公開邀請全國藝術及設計相關系所進行公18-2新燈區作品徵選計畫,期望持續擴大地方文化結合創新藝術效益,為月津港燈注入嶄新活力

有鑑於歷年來月津港燈節係以水上燈節為特色,徵選計畫以水上作品為主,可以月津港18-2水域特性結合鹽水地景、在地歷史與人文特色為概念發想,擴及展現本市文化特色及地方文化活力等;陸上作品為輔,須結合現地環湖自然景觀、生態環境、常民生活軌跡等脈絡,設置具有文化創意元素的藝術作品。建議設置說明如下:

一、水面作品,善用湖面倒影、視覺加倍效果:結合鹽水在地人文特色與月津港水岸倒影形象,設置水面藝術作品。

二、陸地作品,須結合場域特色,融合現地環境:可結合周遭現地自然環境進行規劃,例如:橋樑、樹林、鐵皮圍籬、堤岸、或是林木營造群聚視覺效果。

三、媒材元素及形式考量應結合周遭環境地景意象,以創意形式導入創作主題,營造白天及夜間光影的美感氛圍與營造燈區遊歷之藝術體驗。

本提案經費以新台幣為準,原則上作品提案經費上限以20萬元為主(實際核定金額須依評審結果核定),惟主辦單位得視個別提案作品可發展性與創意性,進行件數或量體的調整建議,則不受20萬元上限之限制。

報名資格:

一、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全國各大專院校藝術、設計相關科系(以學校、院所及系別為組別均可,作品入選後以學校名義跟機關議價簽約)。

二、以個人組隊報名:全國各大專院校藝術、設計相關科系學生組隊報名(成員不限同一所學校或系所);作品如係共同創作,每件作品製作人數不限,指導教師至少1人,並推舉授權代表人(不限學生或指導老師,作品入選後以授權代表人跟機關進行簽約),惟需填寫授權代表同意書

三、為讓提案作品設計執行更具體可行,每件提案作品須有均須有一名以上指導老師,報名時須同時繳交指導老師聲明書

徵選詳情請上 : http://culture.tainan.gov.tw/person/newsp/index-1.php?m2=115&id=24495

發布日期: 2018/06/06
發布人員: 葉人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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