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賽作品內容有違背善良風俗、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違反活動辦法,主辦單位有權刪除並取消參賽資格且不另行通知,有關引發之爭議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參賽作品須為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且並未於其他活動重覆參加競賽而得獎,違反者取消參賽資格。若參賽作品已獲選得獎,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返還所受領之獎勵。 3.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者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喪失參賽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若因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4.參賽作品應符合活動辦法等相關規定,其作品之所有權須為參賽者所有,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徵選,若有違反者,將喪失參賽資格;若已得獎者,經查證有違反上述規定,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返還獎勵,名次不予遞補,並於活動網頁公告之。 5.若有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法律保障之權利,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並賠償因此所致之損失。 6.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上傳之資料有延遲、錯誤、無法辨識或損毀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不得因此異議。 7.參賽作品如有攝影人物,且清晰可辨識者,應獲當事人同意拍攝,以免侵害他人肖像權,若獲獎經主辦單位公開運用時,被攝影人物提出侵權之訴並經判決確定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名次不遞補)並追回獎勵外,其違反相關法律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8.所有入選以上(含入選)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及主辦單位同意轉授權指定之對象,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播放及公開展示等權利,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9.參賽者如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或領取獎品後遺失、被竊等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也不予以補償。 10.主辦單位有權對於參賽作品(包括照片及文字)進行審核及編輯或修改,並有權將參賽作品(包括照片及文字)予以公開,作為與本活動相關宣傳、公告等之用途(包括但不限於以任何型式展示、刊登、轉載、編輯、修改等),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11.活動因遇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或重大政策變動等因素,致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12.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定,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賽者請求損害賠償。 13.各獎項所得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14.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活動辦法、規則、獎項等修改之權利,修改後將於主辦單位指定之網站頁面中更新,恕不另行通知,不遵守活動規定者將不具參賽資格。 15.若有比賽相關問題請聯絡:財團法人麥氏新東陽基金會 王小姐 (02)2772-6222轉582 或 e-mail 至 hsinting@mail.hty.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