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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總會之傑青聯誼會LOGO設計競賽

公告類型: 競賽資訊公告
點閱次數: 790

一、主旨:

國際傑人會全國傑青聯誼會,徵求屬於傑青聯誼會的LOGO設計比賽,設計主題與概念:以現有傑人會LOGO 為主,在其周圍配以簡潔活潑的配置設計,或以C.S.三個代表字為主.以凸顯傑青聯誼會的特色.特舉辦傑青LOGO徵選比賽。

 

二、指導單位:

國際傑人會中華民國總會。

 

三、承辦單位:

國際傑人會中華民國總會 青年委員會、傑青聯誼會、僑光科技大學設計與資訊學院

 

四、LOGO設計主題:傑青聯誼會象徵。

 

五、 說明: 以現有傑人會LOGO    為主,在其周圍配以簡潔活潑的配置設計,或以D.C.S.三個代表字為主.以凸顯傑青聯誼會的特色。

 

六、參加資格:各大專學院設計相關科系。

 

七、參加辦法:

(一)設計截稿日:105年10月15日。

(二 )有意參賽人員必須在截稿前繳交作品(附件),每人限參加一件。

(三 )設計檔尺寸及規格:需為AI檔,請另存成CS6(含)以下版本。

 

八、獎勵辦法:

金  獎:獎金新台幣30000元及獎座一座。

佳 作:選取2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及獎座一座。

 

   頒發獎金日期:

(1).日期:105年11月05日

(2).地點:逢甲大學。

 

若徵件作品未達評審要求,部分名次得予從缺。

 

九、評審:採一次決選方式,聘請國際傑人會中華民國總會五名、大學設計專業相

關科系教授二名當任評審。

※國際傑人會中華民國總會 張琇雅總會長、徐金蘭輔導總會長、張國樑

前總會長、傑青聯誼會 陳光楠執行長、台中市傑人會 王春永創會會

友(傑人會LOGO原創者)。

 

十、評分方式:1.傑青聯誼會主旨<是否有符合傑出青年快樂活潑之意象>-40%

2.創意表現30%

3.市場性30%

 

十一、投遞方式:一律線上投稿。

 

十二、注意事項:

(一)參賽稿件需為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作品,內容不得抄襲或仿冒。違者除取消參賽資格、追回獎金外,參賽者需自負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二)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歡迎作者刊載於個人網頁或其他非營利之用,但不得出版、投稿、或參加其他比賽。

(三)主辦單位保有LOGO編修權。

(四)得獎者不得拒絕主辦單位發表得獎作品或編印成冊,且不得要求另支稿酬。

(五) 得獎者需繳交項目:1.AI格式原始檔2.作品為JPG檔,300dpi(5MB以下)3.設計理念(100字內)4.請燒錄成光碟並填寫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正本),一併寄至本單位5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PDF格式/雲端硬碟下載),請下載之後列印填寫,請在填寫後自行拷貝副本留存。

(六) 傑青聯誼會LOGO徵選得獎作品將在一次網路票選宣傳活動,參與傑青LOGO網路票選活動我們將抽出10位幸運得主至贈每人三張華納威秀電影票。

 

十三、著作財產權

(一) 參賽者應擔保參賽作品為原創,無仿冒抄襲情事。若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侵害,主辦單位得依情事取消資格,追回獎狀、獎金外,由參賽者自行處理權利糾紛並負擔法律責任;若因此造成本會損害,參賽者應負擔賠償責任。

(二) 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同意自公告得獎時起,得獎人除保有姓名表示權外,同意不行使其他著作人格權,國際傑人會中華民國總會得就得獎作品為一切使用及處分行為,均不另行通知。相關權利讓與事宜依據國際傑人會中華民國總會投稿者聲明及著作授權書辦理。

(三) 參賽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國際傑人會中華民國總會所有,並保有刪改、修改、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四) 若得獎人未能於期限內簽署國際傑人會中華民國總會投稿者聲明及著作授權書,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十四、承辦單位聯絡方式:04-2310-9427

發布日期: 2016/09/12
發布人員: 葉人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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