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衛生局來文,4/21(五)衛生局人員將到校稽查違規吸菸情形,請大家不要在吸菸區以外的地方吸菸,若在非吸菸區查到「菸蒂」或「違規吸菸」都將直接開罰,當日抽查未合格者視同違規,也將依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處理。請大家留意,並互相提醒,以免觸法。相關注意事項,摘要如下,請大家協助配合:
一、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菸」,校內目前只有二處吸菸區如下,請大家互相提醒:
1. K棟後側。
2. E棟(圖書館)後側。
二、且依法規定:「所有入口及其他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學校之室內場所屬法定禁菸場所,所有入口處應張貼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提供吸菸相關器具。禁菸標示褪色者,視同未張貼,請各處室檢查自己責任區域場所是否有明顯無退色之禁菸標示,若沒有請直接到衛保組領取。
三、校園菸害稽查熱點區域為:
1.學校前門、後門、側門門口內外
2.警衛室
3.記者接待室
4.停車場
5.廁所內外
6.校園水溝之菸蒂
7.校園偏僻角落等,均已列入今年度校園菸害防制稽查。